法医鉴定伤情以什么方式认定?

如题所述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法律分析
伤情司法鉴定原则: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伤情司法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伤情司法鉴定程序:(一)鉴定的委托。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二)鉴定的受理。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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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1
受理法医人身伤情鉴定所需要的条件:
  1、办案人持《鉴定委托书》和有效证件;
  2、办案人携带临床资料、调查材料;
  3、带领被鉴定人亲临法医人身伤情鉴定所进行鉴定;
  4、经法医人身伤情鉴定所审核确定符合鉴定程序和具备鉴定条件后,予以受理。
  鉴定流程:
  1、申请进行法医人身伤情鉴定的当事人首先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
  2、办案警官填制《鉴定委托书》经派出所所长或刑警队队长签字同意;
  3、带引被鉴定人前往法医人身伤情鉴定所;
  4、当班法医审核《鉴定委托书》和临床资料、调查材料;
  5、受理鉴定法医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鉴定;
  6、法医综合有关资料和检查结果,根据有关标准,评定损伤程度或伤残等级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疑难案件适当延长时间。然后由办案人领取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并签名。鉴定结果由办案人告知当事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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