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时提醒房土两税税源信息未进行变更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纳税人在正式办理注销申请前可在办税服务厅注销受理窗口办理预检,窗口将发放《未结事项告知书》,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未结事项信息,如果有提示两税税源信息未变更,需要先将两个税种信息做变更或注销处理 。纳税人也可以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税务注销预检。

一般注销预检企业可能会涉及到以下问题: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状态为非正常、非正常的注销;

(4)存在房地产项目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5)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未缴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9)未注销防伪税控资格;

(10)出口退(免)税备案尚未撤回;

(11)有房产、土地、车船未办过户或未注销;

(12)存在未处理完毕的税收违法行为;

(13)存在未完成的纳税评估;

(14)存在未完成定期定额分月汇总申报;

(15)处于稽查在案状态;

(16)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企业预检时涉及上述问题的均需先处理上述未结事项后才可正常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办理资料如下:

(1)《清税申报表》(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纳税人提交)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提交)

(3)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交)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有上级部门、董事会的纳税人提交)

(5)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级相关文件复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提交)

(6)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提交)

(7)《发票领购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领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交)

(8)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提交)

(9)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设备的纳税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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