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年前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现已经移民加拿大,已拿到枫叶卡。目前,她已怀孕,等孩子生下来后办理离婚。请问在中国办理离婚还是在加拿大办理离婚?孩子监护权,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协议决定还是由哪个国家判决?
中国结婚已经移民加拿大,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加拿大办理,因为你已非中国公民。
孩子监护权,抚养权问题,如果离婚协议双方能达成协议,就由离婚协议决定。不能,就由加拿大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