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有权力给宝贝换班吗?

我家宝贝今年9月份刚上小班,本来是放在新生班的,本想新生放在一起也好,老师一切可以从头开始教起。可是后来才知道原来宝贝来的这个班,两名老师都是刚来的实习生,而且生活老师虽然做了好几年,不过人看上去比较历害,听班上的一些家长说这阿姨是面前一套背后又一套。而且还听了一些不好的消息,所以才决定把宝贝调个班,想调到跟他平常熟悉的有玩在一起小朋友一个班。后是今天去办公室问了一下,说刚好有其它小班有小孩子要退出去,所以我今天就去找园长说了一下,后来园长叫我去问办公室找管报名和排班这位老师,说了半天才答应给我换班,而且我还去了要换班的那个班极跟老师说了一下,老师也同意了。晚上去接宝贝时,想跟班主任说换班的事情,没想到班主任确不同意,说不是你们家长想换就可以换的,我们老师也是有权力不让你换班的,说了一大堆,最后说让我们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吧。回到家后,家里人还是希望能调个班,因为调的这个班极,老师别说也才做了一年,不过相比之下,还是有一点经验的总比刚好来的实习生好吧,而且阿姨也比较有爱心,所以决定还是换班,。可是不知道明天宝贝的班主任会同意吗,被她说一下,怎么感觉好象宝贝在学校里只有老师才有权力去安排他的一切,好象我们做家长的一点权力都没有试的。

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宝贝在法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作为监护人是法律上的法定代理人。

宝贝在这个年龄时期,自己并未形成完整的意思表达,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实行。


注意:

家长作为监护人,本身也有法律赋予其不可推卸的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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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7
你当然有权利换班罗!园长都答应了,那边的班主任也答应了,你就勇敢地换吧 查看原帖>>
第2个回答  2014-04-27
谢谢,各位妈妈们提的意见。后来今天早上我就直接到宝贝原来的班级找了一下班主任,说我还是决定换班,她看我这么坚持后来也没说什么,说把一些调班相关的东西交给了我。我就拿着宝贝的书本还有被子一起拿到了宝贝的新班极,而且宝贝看到有认识的小朋友,明显显得很开心。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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