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涵管厂,是去年在自己的承包田和向亲戚租来的土地上修建的,土地租用期为十年,企业于去年就正式投产并盈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企业的相关手续。今年涵管厂所在的土地就要被政府征用,有证件的同样的企业我们这里大概能获赔付100万左右(规模差不多),但是我的企业政府说因为没证就只能得到拆迁补偿20万左右,政府只赔付建厂费用,和设备的搬迁费,对于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就不予赔偿,我想问问这样的赔付合理吗?
我该怎么应对呢?现在国家对强制执法相当重视,是不是不能谈好我也只能提着汽油桶在厂里和政府对峙才能获得应有的补偿呢?希望懂的老师指点一二。感激不尽!
问题补充:我的厂已经投产一年多,并没有相关部门或政府职员通知我整改之类的。我的厂能和有证的厂获得同样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