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22岁的女孩子, 出生在农村,很小父母就出去打工,父亲打工所挣的钱都被他挥霍光了,从未拿回家来一分,都是母亲一个人辛苦供养我.不仅如此,父亲还到处借钱,到商店赊帐,都是母亲回家来还,后来又发展到去贷款,他自己贷不到了,又找人以母亲的名义贷,还把家里的粮食全偷出去卖光了,甚至骗光我的压岁钱去赌博,母亲忍无可忍在我10岁时和他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家里有一幢三个排面(楼上三间,楼下三间)的两层小楼房,法院判定房子中的一个排面归母亲,所有债务归父亲,并且要求他在我高中前每月支付50元生活费,高中后100元,但作为父亲他从支付过这笔款项,也未偿还过债务,他们离婚后,我只见过他两次.可以说,他从未尽过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后来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叔叔对我很好,和母亲一起供养我上大学,他们都是靠外出打工存点钱给我上学,很辛苦,母亲有时候一天只能睡四五个个小时.如今叔叔又生病了,母亲身体也不好,我刚出来工作都没有能力尽一些孝道,很内疚,同时我又很害怕我的父亲来找我,他是那种死皮赖脸的人,一旦找到我肯定就是混吃混喝死赖着不走,我想咨询我能不能不赡养他,如果我不赡养他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还有家里马上要开发要占地了,估计那房子也会被占用,就涉及到赔偿问题,除了母亲的那一个排面以外,我是否还有一部分?如果我放弃那一部分,是不是就能和他彻底断绝关系?(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我还有四个阿姨,都已经出嫁,但房屋产权在奶奶身上)
作为父亲,他连一丁点该负的责任都没有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