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司考勤制度是否合法?谢谢啦

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午休1小时(12:00-13:00)
特殊岗位会调整上班时间。
员工应配合公司考勤,如果没有考勤记录,又无请假证明,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如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批示,有特殊原因,必须电话向行政经理或本部门经理申请,员工之间代请,视为无效。
(1)公司员工无论申请何种假期,需以公司为大局,不影响公司日常工作为前提,尤其遇到需要3天以上离岗时应提前7天通知公司做好准备,并认真进行交接,减少对公司的影响。
(2) 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请假(除病假及其它极特殊情况)。
(3) 请假程序:所有假期需要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得到确认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假后一个工作日内需补办手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4) 扣款公式:工资总额/22天×实际请假天数
三、迟到及扣款规定:
(1)迟到是指在应到岗位时间未到岗。
(2)扣款规定:超过10分钟之内到岗不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至1小时,每次扣款50元,超过1小时-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8个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符合加班倒休规定的,不按照此办法办理。)
四、旷工及扣款规定:
(1)未向相关领导请假或者未得到批准就无故不来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的时间不能用其他假期和加班抵扣。
(2)旷工累计超过3次者,将做开除处理。
(3)旷工扣款公式:(工资总额/22天)×实际旷工天数×3
注:以上扣款规定按每月工作日22天计算;
五、加班规定:
1.加班的可行性范围:
(1)平时加班:超过正常上班时间2个小时才算加班。周末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职员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要向部门经理书面申请(没有部门经理的,需要向更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由部门经理(或更高层领导)批准再加班;
( 3 ) 因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管理人员填写加班备忘。
( 4 ) 销售部员工的工资中己包含加班工资,不再另计算加班费
( 5 ) 凡公司安排的技能、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算作加班。
2. 加班费用报销:
(1)晚间加班:在21点以后可报销15元以内的餐费,22点以后打车可以报销40元以内的费用。
(2)周末加班:每日报销15元以内餐费(加班时间超过5个小时的)。

3. 加班倒休规定:
(1)倒休需提前跟部门经理请示,经过批注方可倒休。倒休只限定当年累计的加班时间。(2009年的加班时间没有用完的,可以延续到2010年底。)
(2)使用加班的时间申请倒休的,每次不能连续超过3天。
(3)平时加班超过21点,第二天早上1个小时内的迟到可以用加班时间抵扣,平时加班超过24点,第二天早上3个小时内的迟到可以用加班时间抵扣。如果需要请假的,请参考请假相关规定。

你好!
判定公司的制度是否合法有三点:一点是该制度是不是有经过职工大会通过同时有经半数以上的职工签名认可。二、该制度是否有到劳动部门备案。三、制度是否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相冲突。
其中,第三点是刚性要求,不管前两点是否达到,只要出现第三点的情况,该制度不是无效的。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企业的制度有在员工大会讨论,并且让半数以上的员工签名,只要不是和法律法规有太明显的偏差,仍然可以得到支持的。
如果企业的制度既没有通过员工大会签名通过,又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只要是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员工就可以不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01
1、关于平时加班的规定与劳动法不符合,如发生纠纷很容易导致被动;
2、关于加班倒休的规定,一般需要经过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若未批准,很容易导致争议。
3、“销售部员工的工资中己包含加班工资”这点可以这样约定,但是须注意一定技巧,否则容易导致违规。
4、其他的大致问题不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01
公司制度只要不与劳动法发生冲突,一般都是公司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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