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是否是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吗?判决后如果判成冤案,该怎样走申冤之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31

二审为终审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进行再审由人民法院决定。

扩展资料:

案例:

“e租宝”案二审宣判,为终审判决

将由一审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涉案财产的善后处置

人民网2017年11月30日报道,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万元。

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单位未提出上诉,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单位及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王之焕等16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被告单位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全国多地集资参与人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所作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e租宝”案二审宣判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8
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依法定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即终审判决。
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在我国有三种方式纠正:
一、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再审;
二、人民检察院基于审判监督权要求人民法院再审;
三、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28
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无法再上诉了,但是可以提请申诉
第4个回答  2010-01-28
1、可以向法院申诉。
2、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对民事和行政诉讼具有监督权,对确实枉法裁判的民事、行政诉讼判决有权提出抗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