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能不能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国家人社部以及现在的医保局规定了四类人群可以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但有些的地方执行中只允许职工医保人员备案,居民医保只可以走转诊程序。区别对待且造成很多麻烦。我的疑问是长期居住在外的的居民医保人员到底可不可以做备案?是他们执行错了政策还是政策原本就是如此?粘贴复制的不要回答。

在异地就医,只能限于急诊急救情况,才可以报销的。
异地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甲(或两甲)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再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在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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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3
2.庚辰本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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