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杀妻案”:砍妻60多刀未判死刑,入狱后连伤五人,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案件背景

2013年4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西堤国际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家暴事件,犯罪嫌疑人吉某是受害人祁某的丈夫,于案发当天凌晨4点多回家,后与妻子祁某发生冲突,持刀将祁某砍伤二十多刀,经医院诊治,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9月,涉嫌杀妻的吉某已被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经历

据吉某回忆,在两人结婚前,吉某就打过祁某,婚后两人也会经常吵架,在争争吵吵中,两人的日子就分分合合地过着。2013年1月4日,祁某生下了女儿,在她怀孕期间吉某听到关于妻子的流言蜚语一度怀疑孩子的身份,认为妻子祁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后在岳母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退缩了。

2013年4月7日,祁某因受不了吉某对她的长期殴打提出想要离婚,后在2013年4月13日宝宝的百日宴当晚禁不住吉某的劝说两人重归于好,并于百日宴次日随吉某的母亲到吉家店面上班。

2013年4月24日,他与几个高中同学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点钟结后又去到KTV唱歌,直到凌晨4点多钟解散回家,由于想到关于妻子祁某的流言蜚语便觉得生气,回到家中看到玩手机的祁某便与其对质,两人便开始争吵,后因纠纷不断,吉某便用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挥砍一通,直至吉某的父母进入屋内查看,向向邻居呼救并报警。

经过鉴定,祁某因头部及胸腹部被砍伤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而死,吉某在案发当天被赶到现场的民警逮捕。家中只剩吉某的父母与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凶案发生后,警方为吉某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并证实孩子确是吉某的亲生女儿。

案件结果

2013年5月9日,南京西堤国际小区杀妻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南京市建邺检方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审理结束后休庭并于择日宣判。

2014年4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三年。由于吉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只要吉某上诉失败,判决生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夫妻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外人是不了解实情的,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会被传得好像真实存在一般。亲人之间,为人怎样是再清楚不过的,不必因为流言蜚语而伤了和气。亲人之间尽量不要冷战,如果双方都各退一步,就不会有相关案件的发生,既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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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5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写下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谓一针见血的道出了人性的弱点。千百年来,绝大多数人追求的无非名与利。在这样的价值观的影响下,升官发财成了评判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

富二代这一特殊群体,自出生起就已经实现了“荣华富贵”这一终极目标。而有些富二代在如此优渥的环境下,开始沉迷于纵情享乐,根本不思进取,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

可是富二代们挥霍金钱也就罢了,有些人却不满足于此,他们在富贵之中迷失了自我,他们解决问题的不是心平气和的沟通,而是诉诸于暴力,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江苏南京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重案,一个富二代,因听到一些有关妻子不忠的传言,就连砍60多刀将妻子杀害。最终凶手未判死刑,在狱中又连伤五人,可谓是嚣张至极。


凶手名叫吉星鹏,出生于1988年,是江苏南京有名的富二代,家中是做建材生意的,圈内好友都称他为“苏北首富”。

吉星鹏上学时,出手阔绰,为人讲义气,但脾气比较暴躁。17岁时,吉星鹏就因打砸洗浴中心被拘留。2010年时,吉星鹏在酒吧认识了一个漂亮姑娘,名叫祁可欣。

祁可欣出生于1991年,在英华学校上高中时,曾被评为“五朵金花”之一,可见其漂亮程度。两人刚认识时,她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就读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祁可欣和吉星鹏相识没多长时间就谈起了恋爱,并过上了同居生活。2012年,祁可欣怀孕了。本来吉星鹏只是逢场作戏,没想结婚。但吉星鹏父母得知祁可欣怀孕一事后,直接认下了这个儿媳妇,希望儿子结婚后能收收心,不再胡闹。


最终吉星鹏听从了父母的建议,在2012年5月和祁可欣结了婚。婚后祁可欣从大学退学,开始安心养胎。而吉星鹏玩心不减,继续在外招花惹草。

随着祁可欣生下一个孩子,公婆对其更加疼爱,像对待亲生闺女一般。可是吉星鹏却依然我行我素,不但在外胡来,还将一些疾病传染给了妻子。祁可欣一忍再忍,没能等待丈夫的回心转意,反而经常遭到家暴。

吉星鹏家暴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听到了一些传言,有人说祁可欣作风不正,私生活混乱。虽然是传言,但在吉星鹏心中扎了根,他固执地认为妻子不忠,孩子也不是亲生的。

为此吉星鹏一度想要做亲子鉴定,但父母认为这样对孩子不好,所以极力反对做鉴定,此事也就不了了之。祁可欣虽然被家暴了,但公婆对她好,而且也有了孩子,所以她也不想离婚,依然一心一意的爱着吉星鹏。


即使在遇害之前,祁可欣还在为吉星鹏准备生日礼物。2013年4月24日,吉星鹏和朋友喝酒彻夜未归。也正是在酒局上,朋友又说了一些祁可欣和别人有染的传闻。

朋友的话,再次引发了吉星鹏心中的怒火。次日凌晨6点,吉星鹏回到家中,借着酒劲和祁可欣吵了起来。混乱之中,吉星鹏去厨房拿了刀,将祁可欣砍死。


父母听到声响后,出门查看,只见祁可欣倒在血泊之中。还是吉星鹏父亲比较理智,他立刻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

最终祁可欣身中60多刀死亡,凶器是四把刀具,既有菜刀,又有水果刀。吉星鹏杀妻后,并没有逃走,警察到来后将其抓捕。


经过鉴定,吉星鹏作案时精神正常,犯有故意杀人罪。审判之时,法院认为吉星鹏虽然杀妻手段残忍,罪行严重,理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表现,且整个案件是由家庭纠纷引起的。所以综合案情后,判决吉星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熟悉法律的读者应该知道,死缓就意味着保住了一条命。如果在缓刑两年的时间内表现良好的话,死刑就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会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因为判决对吉星鹏限制减刑,所以即使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无论再怎么减刑,最少还要服刑二十年。再加上缓刑的那两年,一共是22年刑期。

换言之,即使按照最低刑期,吉星鹏也要等到46岁才能出狱。



一般而言,被判死缓的犯人,在缓刑两年内,会老实做人,安稳的通过考察期,毕竟这样才能保住命。可是吉星鹏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入狱后,在缓刑两年内,就和狱友多次发生冲突。

第一次时,和狱友马某因为看电视发生口角,被人劝开后,吉星鹏却依然不依不饶,将一杯热牛奶,泼在了马某脸上,随后对其一顿暴打。第二次时,因为放洗澡水的原因,吉星鹏殴打了狱友肖某,导致其软骨挫伤。

第三次时,因吃饭时靠得太近,吉星鹏将狱友余某打倒在地,并脚踹其腹部。第四次时,因洗澡时衣服被溅湿,吉星鹏将狱友高某打伤,致其鼻骨骨折。

第五次时,吉星鹏不在管控区域接热水,遭到负责管控的狱友丁某的劝阻。一言不合之下,吉星鹏将热水泼向丁某,然后对其拳打脚踢。最终丁某头部、脖子被烫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


像吉星鹏这样,被判死缓却接连伤人的犯人,实在罕见。入狱以来连伤五人,南京中级法院认为吉星鹏“不堪改造”,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随后吉星鹏提出上诉,如果最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判决的话,那吉星鹏将被执行死刑。

明明老实两年,就能保住一条命,吉星鹏却依然嚣张,多次殴打狱友。让人不得的感叹,这个富二代的思维真的异于常人。

正所谓“富贵多纨绔”,当一些富二代能用金钱解决大多数问题时,就会树立起不正确的价值观,成为“金钱万能”的信奉者。

这样的人,心中少了敬畏,不懂得尊重他人,乃至于漠视生命,行走在犯罪的边缘,活生生的将一手好牌打烂,真是可悲可叹!

第2个回答  2021-03-06
后来南京警方出动,把富二代杀妻案调查清楚,凶手被抓到后,也是被判处了死刑,本来还不打算直接执行,犯人却继续作恶。
第3个回答  2021-03-06
后来这个凶手被警方抓捕归案,在一系列有力的证据下,这个凶手终于伏法认罪,之后被法院判处死刑
第4个回答  2021-03-06
吉星鹏杀妻之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他在缓刑两年期间,却和狱友发生多次冲突,先后伤及五人,最后法院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星鹏有期徒刑三年。吉星鹏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一旦判决生效,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撤销缓刑,对吉星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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