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主择业定期增加退役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一、退役金调整的依据
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应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的调整相应增加。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当地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月退休生活费,地方政府可发放差额补贴。国转联〔2002〕3号文件则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将按照相应职级的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的“年定期增加标准”为基数,按退役金计发比例,每年定期增长。
二、退役金调整的内容
1. 增加基本退役金:在调整基本退役金的同时,将部分自主择业生活补贴纳入其中(类似于地方和部队在职人员的工资结构调整,减少津贴补贴,提高基本工资)。
2. 增加年定期增资:自2017年1月起,按个人计发比例核算,实施了新的年度定期增资标准。
3. 调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由于工资结构调整,自2016年7月起,降低了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三、退役金调整补发金是否扣税或计发利息
根据现行政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也不会补发延迟发放所需的利息。
四、哪些人员停发、少发或者不予补发退役金
按照现行政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停发的情形主要包括:
1. 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录用或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2.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3.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不含单处附加刑)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享受待遇。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执行期间,按退役金中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2001年至2005年转业人员)、年定期增加的退役金、转业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退役金(不含津贴补贴项目)的数额之和发放生活费。受刑事处罚期间,停止退役金年定期增资和退役金调整。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待遇。其他刑满释放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恢复待遇,但根据罪行轻重和服刑期间表现,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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