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自己写还是公司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2-15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一般是打印的,多数内容是固定格式,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填写,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填写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未开具离职证明 法院判公司赔偿损失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一直未给其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用工单位不予录用造成了薪资损失,劳动者起诉要求用人单位给付赔偿,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结一起涉及未开具离职证明造成薪资损失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判令公司给付劳动者未开离职证明导致新用工单位不予录用的薪资损失八千元。  

曾女士曾入职一家某仪器仪表公司,担任研发类岗位,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过了之后曾女士觉得这家公司的制度和工作环境和自己预想的不太一样,决定换一家更适合自己的公司。不久后曾女士便顺利找到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并且薪酬待遇都很好。

随后曾女士就向某仪器仪表公司递交了辞职信,某仪器仪表公司口头通知曾女士工作到2016年5月20日,但一直未出具解除劳动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当时曾女士一心想着赶快进入新的工作环境也没有在意这些事情,后来接到被录取公司的电话,公司的人要她去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与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曾女士这才意识到了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又回到了以前的公司要求开具离职证明,但公司一直没有给她开具导致最后收到了应聘公司的取消录用通知书。

曾女士为自己的工作感到惋惜,越想越生气便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某仪器仪表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年终奖、五一福利费、因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用工单位不予录用的薪资损失共计两万七千元,仲裁裁决支持了曾女士的部分请求,双方不服裁决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曾女士提供了录取通知书和取消录取通知书证明公司未给其出具离职证明。而公司对两份证据均不认可,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反驳。  

法庭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本案中原告认可公司对于未给被告曾女士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而被告提供了证据足以证明其因此产生了损失,则原告公司应赔偿被告产生的损失。

最终法院下达判决,判令公司支付曾女士工资、年终奖、五一福利费、因未开离职证明导致新用工单位不予录用的薪资损失共计两万六千元,双方收到判决后,原告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提起上诉,日前,已经在三中院进行了调解,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通州区人民法院网--未开具离职证明 法院判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