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被
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一般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一般一张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并不会导致所有卡都被冻结,如果这张卡里面没有足够的钱可供
法院执行,银行依据法院判决是可以冻结其他卡和
存折的。银行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实施冻结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5、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拓展资料:
1.所有银行卡都是可以冻结的。但是法院冻结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冻结被告银行卡,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告在银行、
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
强制措施。
2.法院依法应当向银行送达协助执行通知的民事裁定书,银行收到后,将不得向冻结了存款人支付或转移钱款。否则将会受到法院的处理。冻结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法院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延期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
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