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什么不给开在职证明

如题所述

单位拒绝开具工作证明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单位拒绝开具工作证明是不合法的。员工无论什么情况都有权要求单位给个人开具收入证明,单位也有义务给员工开具,但理应是按照实际收入开具,以防以后出现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单位为什么不给开在职证明的原因有:公司并没有这个义务给员工开办在职证明,有可能是因为在职证明的用途,公司觉得不妥当,所以不允许开。如果想要开在职证明,需要和公司内部人员讲清楚,好好进行协商处理等。
1、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公司有类似开具在职证明的义务。事实上如果你能提供与在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为职工工具在职证明并不会导致公司不利后果,因此,公司拒绝开具在职证明让人难以理解。
2、要解决你的问题,要么是跟公司好好协商,达成谅解,开具证明;要么,如果你必须得到这个证明文件,得走法律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裁决责令公司开具在职证明。
拓展资料
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主要是出国签证使用。
1、在职证明要注意书写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们索取范本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4、有的国家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除了拥有在职证明+执照副本,有的领事馆还要进行电话回访需要注意
办理方式:
1、可以找自己单位人事部或者委托朋友公司代为办理。
2、可以找市面上的代办公司,但一般要几百代理服务费
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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