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

即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或夫妻关系自然终止之日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定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于合法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结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或确定可以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生效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或者婚前财产转化为婚后财产的情况,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虽转化形态或自然流转,但未涉及对方姓名的,除经营获得的收益外,不应视为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的部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4-20

文章摘要:现在只要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那么如果是男方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

即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或夫妻关系自然终止之日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定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于合法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结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3-04-19

现在只要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那么如果是男方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培没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雹中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

即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或夫妻关系自然终止之日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定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于合法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结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自源野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或确定可以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生效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或者婚前财产转化为婚后财产的情况,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虽转化形态或自然流转,但未涉及对方姓名的,除经营获得的收益外,不应视为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的部分,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23-04-19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分情况: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虚或族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差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团州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3-04-19

1、算,但分配比例不定。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2、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

3、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4、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5、举个例子:房产证上有名字没出钱离婚仍难分一半房产

小夫妻离婚时,夫妻名下房屋要分割,女方以产证上有名字为由,要求分得婚房的一半折价款。但是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购房时,对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签订一份家庭协议,女方以“见证人”的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名,与房屋没有关系,仅是“挂名”而已。最后法院认为根据家庭协议约

定,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也归两人所有。但是,基于在实际购房时将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男方父母对此并无异议,因此,房屋应认定为男女双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共同所有,女方只能分得房产的1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