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

如题所述

在购买住房后属于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重庆为例,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第一条 提取条件。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住房公积金——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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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4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还款一个月以后才能提取 .

提取公积金步骤 :

    贷款合同;

    需要单位提取公积金的介绍信;

    贷款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还款明细
    拿以上的东西去住房公积金大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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