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已提足折旧的资产处置如何做分录

资产账面净值为0

事业单位已提足折旧的资产处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按规定报批后,将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的核算过程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处置完毕形成的净收入转入“应缴国库款”科目,要及时上缴国库。
一、对于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首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即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三、处置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
借: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四、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
五、.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
六、处置净收入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国库款
贷:库存现金(或者 银行存款)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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