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区政府打拆迁行政诉讼官司,到哪级法院

如题所述

区政府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一般由被告即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的中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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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11
向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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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11
到同级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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