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以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姓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一)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再婚的;
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长期使用的同音字;
6、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
7、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或正式使用的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审核,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准办理。
8、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或增加曾用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方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恢复。
9、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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