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参考人员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报名增项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参考资料:二级建造师证书_百度百科
进入当地人事考试网(中心)——进行注册并登录——选择网上报名(执业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的证书(二级建造师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审核(现场、网上)——缴费(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