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翁精神的提出过程

如题所述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08年8月20日
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独创性提出“岗位主人翁”的经过。
⒈2001年第四期的《中国建筑业》杂志,发表了本人撰写的《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一文,在此文中,本人首次提出了“主人翁”的问题,并明确指出“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文中写到:
解放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经济时代里,“人民当家作主”,“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些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观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是必要的也是产生过巨大作用的,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里,员工的身份就不应再沿袭以往企业里存在或宣传的主人翁的概念了。一般地认为:岗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员工也是企业组织中的一个细胞;本人认为:这两种细胞的解释是有条件的,即:员工只有占据岗位才是有用的细胞,没有岗位的员工不能算作企业组织中有用的细胞;对应的,岗位只有在有员工充填时才是企业的细胞,没有员工充填或充填的员工不能使岗位发挥功能性作用时,这种岗位细胞是不健康或不协调的细胞、是已经变异或需要变异的细胞。岗位(在有员工充填时)作为企业组织中的细胞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稳定性的,同时,随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这种岗位也是变化性的,就像细胞是有生长与变异、功能衰竭或死亡的现象一样,而且,企业组织的机体会因为管理或工作岗位细胞的功能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现在提出的“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尤为重要,这种要求的实现不仅仅可以改变企业员工对主人翁意识的陈旧观念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可以引入规范的、有效的岗位管理方法
⒉2002年2-3月合刊的《财智》杂志发表了对刘先明的采访文章《入世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如何与外企“抢”人才——精细管理是制胜的利器》,刘先明说到:
国企要进行有效改革:一是将“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职工只是岗位的主人,不是企业的“主人翁”。
⒊2003年11月22日的“博锐管理在线”和2004年第1期的《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等媒体分别发表了本人撰写的《员工持股断想》一文,本人在此文中发表了“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新概念和新观点,文中写到:
如果希望通过员工持股而强化员工是企业的,强化员工在企业的主人翁身份或地位问题,是不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如果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必须要靠员工的主人翁身份、地位来保证的话,必然会形成新的“大锅饭”。本人认为要强化“员工是社会的,不是企业的”的观念,强化“员工是岗位的主人翁”的观念,淡化“员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的观念。在规范员工行为方面,应主要靠企业文化和人性化的规范管理。员工因为是股东,可能积极性能在一定阶段形成或保有,但是,是否在岗位合格以及在岗位上的工作效率是不是最佳,就很难讲了。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股本金是动态变化的,持股与员工的岗位没有联系。也就是说,在员工持股方面,不能仅在员工身份上做文章,员工是岗位的主人,在岗位上做好工作是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综合表现,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持股的员工可能是企业主人翁的一份子,但不一定就能成为企业某岗位的合格主人。持股的员工或持股的人因为持股的而获取的收益,是投资换来的,不是劳动换来的。
⒋2007年2月10日,“博锐管理在线”、致信网等发表了本人《修正、补充国资委李荣融主任若干不精准的讲话》一文,本人在文中写到:
关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素质和技能问题,我在清华大学总裁班讲《管理创新》课的时候,也有讲到,我是这样讲的:1、没有不合格的员工,只有不合格的领导和管理者;2、员工要做岗位主人翁,争做岗位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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