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被告的个人信息如何起诉

如题所述

依法律规定,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起诉方式如下:
1、可以委托律师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2、可以请求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携带证明文件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3、部分法院会指派书记员统一到公安机关查询。

一、没有身份证能不能起诉
1、直接委托律师,但是要告知律师一些相关基础信息,比如姓名,年龄范围,地址,家庭其他人员信息等。2、自行通过自身了解的基础信息进行调取。比如知道对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直接去被告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求助民警(此举除非你有相当充足的理由或关系,派出所公安部门是不会轻易的给人查的)。知道对方毕业院校,可以通过其他办法去对方的学校进行查询。
二、只有对方银行卡号可以起诉对方吗?
如果没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是不能起诉的,需要聘请一位律师,给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他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身份户籍信息。这样法院才能确定案件是否受该法院管辖,并且明确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的地址。律师通常需要带着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律师事务所专用调查介绍信以及被告人身份证号等手续,调取被告人的身份户籍信息。
三、不知道地址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不知道地址起诉欠钱不还的人的方式:
1、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查询被告的户籍地址,然后向法院起诉;
2、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具体的户籍登记地址,查询到地址后,草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原告请求被告还钱的诉讼请求,向法院递交即可。

举证期限怎么计算
1、《证据规定》33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即送达举证通知书,从这一点看该规定并无不妥之处。但实务中并非每一个案件争议的焦点都十分明确,一是从诉状中看似争议重大的问题,经被告答辩后予以承认,该部份事实的证据无需再举,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由人民法院确定,而具体操作中则是承办此案的审判人员,但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一般是由立案庭人员送达举证通知书,可能会出现“事不对题”的举证通知。因此,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举证期限有失偏颇。
2、举证通知书不一定与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送达。一是可以将“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的规定改为一般规定,可以有例外的情况,供审判人员掌握。《证据规定》33条同时要求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等。有的案件可以在争议焦点确定后再分配举证责任和明确举证要求。二是将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改为“自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计算”更为准确,更符合实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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