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老婆名下,怎么取公积金?

如题所述

房子在老婆名下,提取公积金方式,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您的配偶名下的房产已经还清,那么您可以凭借房产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如果您的配偶名下的房产还未还清,那么您可以先了解一下当地政策,看看是否可以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作为还款。有些地区允许这样做,但也有些地区不允许;
3、如果您的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商业性质的,而不是居住性质的,那么您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您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材料,例如商业房产的证明文件等等;
4、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且您或您的配偶已经还清了贷款,那么您可以凭借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等必要的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房屋贷款还未还清,您可以向银行咨询是否允许部分提前还款,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进行办理;
5、如果您的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共有财产,那么您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过,需要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结婚证等材料证明该房产是共有财产。
提取公积金条件如下:
1、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正常还款满一年;
2、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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