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转成工资形式违法吗

如题所述

1.违法。工程款是承包关系,工资是劳动关系。.工程款特指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收支。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 (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招用的人员与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工程款本来就包含应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那以拖欠工资名义追讨工程款就是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果农民工工资获得了保障,不存在欠薪情形,却编造虚假事实以欠薪讨薪为名追讨工程款,则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列违法行为,“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违法”是需要“编造虚假事实”这一前提条件的,绝不能片面理解成所有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五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2)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3)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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