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变成加多宝,有原因,怎么又变过来了?到底是不是一家的?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7月13日终审判决书,驳回加多宝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这意味着持续达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件正式以广药集团的完胜大结局,广药集团收回鸿道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

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3日。

据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扩展资料:

2013年9月3日,上诉案件在广州中院开庭。广药代表方在庭上表示,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

广药请求法院判令加多宝不得使用上述广告语,要求加多宝无条件撤换含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和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共1081万元。

加多宝此前在庭上否认广药的指控,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属实。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加多宝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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