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同一个项目的环评单位、环境监理、环评验收单位一定要是不同的三家单位吗?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要求?

环境工程监理资质是什么资质

同一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但是这个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这两种资质。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所以必须由项目管辖的环境保护局进行。验收之前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写是具有资质的环评单位或环保监测单位来编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8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前面在建设项目重新审核时有类似规定)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三、环保验收的程序:(熟悉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试生产申请与审查: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8条)
(1)试生产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由国家环保部负责审批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受理申请,并将审查决定报国家环保部备案。核设施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家环保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可进行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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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2
举个例子,比方说现在有个客户把车推过来说,电动车不走了,然后你过去,打开钥匙,直观的看到,电池电量表,正常显示,,引动转把车不走。

那我们的大脑就要进入到诊断模式了,开始分析:从电瓶到电机之间,中间经过了电门锁,在经过转把,经过了控制器 ,然后再通电给电机。

通过我们看到的现象,电量表能正常显示,电池,电门锁,都已经不是被排查的对象了,那就是电门锁后的连接导线到控制器,到电机这段距离属于排查范围。

于是把这段距离从控制器,开始分成两段,前半段和后半段,检查控制器被正常供电没有?如果没有,故障范围卡到控制器前半段范围,不用再去检查后半段,要检查控制器和电门锁之间的这段距离,出现了断线断电的故障,节省更多的检测时间。

本文着重强调的是要建立一套,有序合理的检测思维,不能靠胡猜乱想、乱换、来解决修理的故障问题。关于具体的检测数据参数,配件的好坏判断,后面会专门做介绍,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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