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情节较轻者可以先进行约谈和口头警告,严重者可给予相应处分。
首先,我认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代表的是国家的脸面,是人民的保护神,更是每个人应该学习的榜样,所以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平时生活中,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说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做起来还是有难度的,不乏有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和生活都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比如因为工作缺乏耐心而辱骂居民,或者随地扔垃圾等等,这样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我认为就是应该严肃的进行处理。
其次,我觉得如果是因为自身性格习性产生的不文明行为,又对社会和他们影响不是很恶劣的话,应该进行约谈和口头上的警告,如果仍然再犯,那就应该采取强硬手段了,可以给予处分甚至撤职,因为我们国家政党是一个纪律严明,讲究作风的组织,这种很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会受到很多人的反感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对自己以后的发展也极为的不利。我曾经就见到一位公职人员,在给一位居人处理事情时,非常没有耐心,上来就大声的呵斥,完全没有一点国家人员的作风。最终在相关人民的投诉之下,受到了严重的处罚。
最后,我觉得我们作为社会上的公民,也应该多多配合和理解公职人员的工作,不给他们添麻烦,做好自己的事情,那样他们的工作中的压力也会更小,压力小了,工作的激情自然就会上涨,在工作和平时生活中发生的不文明的行为也会大大的减少,社会风气也会变得更好,所以只有国家公职人员和公民们一起努力,相互监督,相互照顾,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才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