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单独作为原告起诉的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尽管分公司不具有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符合的民事活动,包括参与诉讼活动。

一、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的情形包括哪些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的情形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二、分公司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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