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怎么确权

如题所述

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的确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以下是一些确权的原则和条件:
1、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的村民,如果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并分开居住,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并且经过本农民集体的同意和公告无异议,可以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2、如果未分开居住,但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的合计面积标准,也可以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3、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可以按规定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向村集体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资格。村委会对双方资格进行审查,并确保申请信息在村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告给镇政府或区管委会进行审核。
3、调查和审核。审核结果需公示不少于5天。
4、签订流转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的确权应依法进行,确保权属清晰、合法,并通过公告程序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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