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两套房,有一套房尚未办理产权和缴契税,离婚一人一套办产权时按首套房算契税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协商如何处理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都要分别办理产权和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如果一方离婚后要将原先共同所有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该房产将被视为其唯一住房(或首套房),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来缴纳契税。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该房屋的归属问题,比如判决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在办理产权和缴纳契税时,不再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而应按照非首套房的标准来缴纳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的约定。建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专业律师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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