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六个层次包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8
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多个类别。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拉萨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1)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2)要素一体化,即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3)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部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4)完全一体化,即实现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与这四个阶段相对应,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根据市场融合的程度,分为以下六类: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在成员国之间,商品、资本、劳动力等完全自由流动,并使用共同的货币。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
经济一体化涉及成员国之间贸易壁垒的拆除和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贸易壁垒的拆除被视为一体化中消极的一面,而合作关系的建立则被视为积极的一面。因为合作关系的建立往往要求参与者改变现有的制度或机构,或建立新的制度和机构,以使一体化地区的市场能适当而有效率地运转。在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较初级的形式,如自由贸易区等,主要体现消极的一面,而较高级的形式,如经济同盟等,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积极的一面。消极的形式较易实现,因为消除关税和数量限制相对容易,特别是在经过长期的多边贸易谈判后,许多国家的关税水平本来就已经很低。积极的形式不易实现,因为它要求采取某种形式的共同行动,且要求在关税以外的领域进行合作,而金融、货币和劳动力等方面的合作往往涉及国家主权的协调等更深层次的问题。
近年有学者根据成员国构成的不同,将经济一体化组织分为三类:(1)发达国家型,即由发达国家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的如欧洲联盟;(2)发展中国家型,即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东南亚国家联盟;(3)南北型,即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三类组织虽然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目标、运行机制、发展历程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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