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法律对无责方的赔偿有何规定?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处理中,重要的就是理赔,不同情况下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而根据责任的不同实际作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应该学会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法律对无责方的赔偿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作为无责任的一方应该怎么赔偿?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周夏文律师解答: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行协商,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无责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理赔。

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可知,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 ,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1、须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只有发生在道路上,才可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受害人须有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以受到损害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人身伤害事实或财产损害事实存在。

3、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4、交通违章行为须与损害事主有因果关系。

5、致害人须有过失。

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周夏文律师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可以按以下进行处理:

1、提出复核被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先的责任认定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收集及时保留的相关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现场附近有摄像探头,那么便可以在诉讼中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

2、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将不会采信事故认定书。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执业多年,专业扎实,经验丰富,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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