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持证者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补贴,新农合国家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或补贴等,三四度是轻度残疾,人有生活能力,如果生活水平低于所属居住地,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残疾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
7、多重残疾: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办残疾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