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希望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特定情况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签则违法,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
2. 如果劳动者选择不续签,除非是因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有条件,劳动者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否则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订立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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