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户口本怎样把户口迁走

如题所述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想要将户口迁走,确实会面临一些挑战。但不必过于担心,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仍然有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了解户口迁移的基本规定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户口迁移是我国户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规范人口流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想要迁走户口,需要准备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与原户主的关系。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1、离婚证书或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事实的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3、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证明自己在新的居住地有合法的住所。
4、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前往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通常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会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户口迁移。
四、遵循后续流程
如果户口迁移申请获得批准,户口登记机关会出具户口迁移证明。持此证明,可以到新的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材料,如新居住地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等。
综上所述:
离婚后没有户口本想要迁走户口,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前往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流程,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规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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