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酒后驾驶摩托车通过省道的条斑马线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了,对方当时将我爸爸送去医院检查,所幸的是我爸没有骨折,只是多处软组织挫伤,住了两天院后出院了,现在对方要求私了,赔偿1000,但是我爸爸受伤的膝盖到现在还不能动,也要人护理,我们家不满意,因为如果光吃药也不止1000,我们不想私了,但是不知道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责任会怎么划分,希望对这方面了解的人能帮帮我们!
爸爸只是投了强制保险,不知道强制险保险范围包不包括酒后驾车,我现在担心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到最后我们是不是反过来要赔偿对方的车损,而且还得承担自己车子的修理费,因为毕竟我爸喝酒了。
我爸爸有驾驶证,对方没有逆行,斑马线处没有红绿灯和摄像头,具体他在斑马线处速度是多少我们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