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如题所述

2021年7月1日社保新政策,为了规范参保缴费的政策,近期北京市发布了新的社保规定,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交基本的养老金。
1、个人存档人员
人事档案详细的记录着我们的经历、学历、资历等方方面面,记载着我们的人生轨迹,一般会存放在所读的学校,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工作单位,而灵活的就业人员通常会把档案以个人的名义转交到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类人被称为个人存档人员。而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名义存档人员补缴取消。
此次发布的政策也规范了参保缴费政策,提高了社保缴纳意识,同时也迫使更多企业推进社保的合规性。
2、超龄人员
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是在1992年10月之后才逐步的实行推广,那时很多人已经在国有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很多年,在实行了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又没有及时的参保缴纳,导致无法享有养老待遇。
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被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录用,且具有10年以上的连续工龄,没有参保缴费。
在2005年9月30日前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劳动年龄,却无法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待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如今这项规定也将要被淘汰。在7月份起,这类超龄人员也无法补交基本的养老保险。

7月新规:社保补缴新规
7月新规:社保补缴新规,三种情况可以补缴社保,三种情况不可以补缴社保,快来看看你属于能交社保还是不能交社保。
以下3种情况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第1种情况:
补缴人员范围:原国有(集体)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允许补缴的时间:允许补缴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统筹之日。
第2种情况:
补缴人员范围: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制正式职工。
允许补缴的时间:允许补缴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当地实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日。
第3种情况:
补缴人员范围:《劳动法》施行后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
允许补缴时间: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当然,文件同时指出: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补缴的人员,从其规定。
以下3种情况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1、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2、本通知印发前已按规定办理过补缴业务的不得重新办理。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参保缴费记录人员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1年6月止不给补交社保
2021年6月止不给补交社保是真的吗?是真的,所以,如果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需要达到2个条件:一是社保缴纳满15年;二个必须达到退休年龄。
补缴社保规定: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没有缴纳社保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不过,下面这3类人除外:
1、本地户口,在1961年-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口,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口,曾经与过期、县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当然,并不是符合以上3个条件就一定能一次性缴纳,对于一次性缴纳社保有年龄的规定。男性不能低于65周岁,女性不能大于60周岁。只有具备了以上的条件,才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社保。
还有,对于社保断交不超过3个月的人,也是可以提出补缴社保的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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