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至少进行8次产前检查,第一次在12周左右,建立围产期保健计划,确定胎龄,估计预产期,评估孕期危险因素,测量血压、体重和进行妇科检查;第二次产前检查时,如果有唐氏筛查的高危因素,应在14-19周之间常规进行无创DNA或羊膜穿刺。第三次产前检查,应在20-24周进行四维彩色多普勒检查、血常规检查和尿常规检查。
产前检查是指对怀孕妇女进行医疗、护理的一系列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孕期的不良影响,其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疗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期死亡率的关键。产前检查包括详细病史、全面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通常在9至11次之间。
高危孕妇应适当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第一次产前检查的时间应从诊断为早孕开始,怀孕次数一般比较合理,约8~10次。怀孕12周的病历,是一个比较全面的检查时间。此时要对产妇的肝肾功能、各器官功能以及胎儿NT进行检查。孕妇的子宫颈、HPV和TCT也应进行评估。还有心脏,心电图,以及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所以12周的检查,是一个重要的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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