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考会车时灯光使用:
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选择交会地点,距对面来车150米之外时,与对方车辆配合变换远近光灯,即对方开远光灯时自己使用近光灯,对方用近光灯时自己使用远光灯;并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尽量靠右侧行驶。
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防炫目灯。以免使对方驾驶员的眼睛因强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如果对面来车在相距150米以内时没有关闭远光灯,则应继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千万不要直视对面来车的灯光,此时应及时减速靠右行驶或停车让行,千万不要与其赌气。
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两车交会时,关闭近光灯,只开小灯或示宽灯。当来车的灯光通过驾驶室后,方可开启近光灯行驶。
会车,即反向行驶的列车、汽车等同时在某一地点交错通过。交通规则中对于会车提出了许多制度和规定。
应遵守的规定:
(1)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窄路、窄桥,需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2)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4)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需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