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对方伤得很轻),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打架双方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处罚。除此之外,对于受伤一方,还可以就人身损伤要求故意伤害方进行民事赔偿。
轻微伤,最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不存在判与不判的问题,处罚部门是公安机关,处罚依据: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对方受伤很严重,特别是构成伤残等级了,那么就可能入刑,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论处,这个就属于你所说的判刑阶段。
刑法对故意伤害罪规定了三个处罚档次: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望采纳,谢谢。
追答你这种不属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你是回去又叫了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如果你在被打的过程,把对方打回去了,这个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对方把你打成轻伤,你反击结果把对方搞成重伤,这叫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