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出车祸丧生,法院2008年8月判决被告人支付八万多,但被告人只有交强险,保险的钱付了之后还差三万多,现在被告的车法院还在押着,但车只值一万多点(车现在还没有卖出去,法院正在拍卖中,没有人买这部车),剩下的钱该怎么办呢?现在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还没有申请过强制执行,现在那车只拍了一次,流拍,还在等第二次拍卖。
我想问一下这么长时间没有申请过强制执行,现在还可以申请吗?
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