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手术,切口感染,请问医院有责任吗?为什么?

我朋友于09年11月25日下午住进某三级甲等医院,被医院确诊为阑尾炎。当天21:30左右进入手术室行“阑尾切除术”,100分钟左右后出来。手术结束时,经治医生副主任医师施某的助手(我朋友不知道助手的真正身份是什么,反正他5个助手都没有像其它医生一样,在胸前佩戴工作证)告诉我朋友,说他的情况比较严重,阑尾炎已经化脓,并在他腹腔放置了一条引流管。术后每天静脉滴注葡萄糖和2袋250克的左氧福沙星等。第一次换药大概是术后第3天。12月2日,施某表示已经没有东西从引流管流出,故在当天拔掉了引流管。12月3日和4日,我朋友都和施某说,7日要去佛山办事,希望5日拆线,然后观察一天,如果没什么问题就6日出院。施某两次都明确告诉我朋友,5日不能拆线。但是12月4日,施的助手之一郑某却拆了线。6日换药时,我朋友发现切口已经裂开,最宽处有3cm。他当时意识到医院在缝合切口时可能操作不当或是其它原因,导致切口未能愈合而又要拆线消炎再重新缝合,故他当时就拍了照。之后,我朋友佯装糊涂,问施某及其助手切口裂开是什么原因,他们的理由都是我朋友的阑尾炎很严重,已经化脓,感染了切口,所以要拆线消炎,等过一段时间后如炎症得到控制就缝合。9日晚上,施某的一名助手李某叫我朋友签“清创缝合术”手术同意书,上面注明医生是施某,但第二天给我做手术的却是施某的2名助手李某和王某。手术后,李某告诉我朋友,在刀口放置了一条引流片(见相片)。18日、19日、20日分三次拆完了全部的线。
问题:
1、既然切口缝合了两层,肌肉层愈合良好,也就表明这一层已经阻断了腹腔与真皮层的感染通道(可能这个词不够准确),而且还放置了引流管,在确定腹腔炎症得到控制后才拔掉引流管,所以因腹腔感染导致真皮层刀口发炎这一说法好像就不能成立。你认为呢?
2、既然第二次手术知道放置引流片,为何第一次不放置?这是否可以说明医方第一次缝合时存在疏忽或是没有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导致刀口感染?
3、我朋友准备去医院复印病历资料,除两次手术记录外,你认为还要复印其它什么资料吗?
谢谢!
能否回答得详细点?

  你提这个问题的心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你是个不称职的律师。

  答案是很残酷的,你幸运的被选中成为阑尾手术后切口感染中的一员。这个和医生的手术无关,确切地说只和你自己的病情轻重有关。
  病情重,阑尾术后切口感染率高。
  现在手术室层流条件好,抗生素档次高,感染的人逐渐减少,以前都有一半的病人感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不感染,放引流管足以证明你的病情相当重。在我们医院,除非阑尾穿孔导致腹腔广泛渗液、脓液、污染重的病人才放引流,否则一般不放。从照片切口来看是探查口,术前医生已经意识到你病情重,所以我是很佩服这个医院的普外科医生,你可以从这些话了解你的病情有多重。个人觉得你至少阑尾化脓穿孔,腹腔大量脓液,甚至已经坏疽(老百姓讲烂掉了)。
  第五天拆线是正确的选择,可以说你很幸运,这个医院的医生对你的处理方式和步骤是完全正确的,阑尾术后感染一般出现在5天前后,怪就怪你自己耽误了手术时机,早做不会是这样!
  你切口感染了就想着把责任推到医生身上,你有没有想过是不是你自己耽误了治疗呢?难道医生想让你出事让你遭罪?难道你遭罪他们心里就舒服?他们就不怕麻烦吗?大家都是一条心,谁愿意你感染啊。
  你去买本第六版外科学教科书看看,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阑尾术后的最多见并发症是切口感染。
  再说一次,你该感到幸运,这里的医生对你这个病的诊断和治疗都是恰当的。这样的医生并不是每个医院都有。
  你要是律师那你肯定是个不称职的律师,律师有专业的医学律师,没有医学专业的律师想搬弄点是非,我看你还是算了为好,没调查没学习就来发问?况且你的提问都是无用的,医院无任何责任。
  最后给你解释:
  1、从里到外最少缝合三层,根据脂肪层厚度可以决定是否缝合脂肪层,这个缝合可不是象用胶水那样糊起来,一点空隙不留,而是间断的用线缝合。腹腔的感染是不可能从是否拔出引流管来确定的,拔引流管的时间和时机都是正确的,没有引流物了你还留着干嘛(你不懂装懂!气愤!)?!,必须拔掉以减少更多的从外到内的感染。假如都像你说的那样,拔了就代表没感染了,那每个阑尾炎病人给放引流管,岂不是都不会感染啦?!你本身就逻辑混乱!
  2、第二次放引流是因为切口感染了才放,第一次放在刀口里面,有个东西冲着,刀口能长起来?还是同样的错误:照你说的,每个病人都放俩引流,腹腔一个,刀口一个,永远不会感染是吧?!你当医生能累坏全市人民!
  3、你爱复印什么就复印什么,你爱哪告去就哪告去,高院大门永远开着,还有,你竟然是托朋友关系做的手术,要是因为你这个武断的思维而和医院闹僵,那你真是让你朋友两头不是人了。本身人家给你处理得好好的,你却要搞人家,伤了感情还让人取笑。再者,你以为电视上报纸上那些医闹都是吃白饭的?医院的院长都是吃白饭的,如果医院理亏了,人家院长不愿多说话不多做什么,要是人家有理,而你又无理取闹,还不罢休,那院长(又是三级医院,这种领导比当地卫生局长都牛)这种当地黑白通吃的人物是你这等闲之辈能制服的?所以,稍安勿躁,请调查清楚再去折腾,这种芝麻西瓜都不会得到的事情,做了能有好处么?
  哎,其实天下本没事,找事的人多了,也便成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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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8
阑尾炎是II类切口手术,非无菌切口,医学上称为沾染切口,存在一定比例的感染率,所以医院是可以免责的。
第2个回答  2010-01-07
唉真是的都赶上剖腹产了,唉明明可以不挨那一刀的吗,强烈要求弘扬中医中药。
第3个回答  2010-01-08
如果你赢了,所有医生可以改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