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如何理解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得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特别是这句“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得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举个例子

比如说,商店从工厂买一批货物,2000元;按市场价,这批货物可以获益1000元
现在,工厂不交货,商店为了买到这批货而花费的诸如车费等费用就是其实际的损失。1000元利润就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假如说,这批货突然涨价,可以获利3000元,这就不是“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得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还是只能按1000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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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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