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所谓中国历代所著史书的情况

如题所述

几千年来,中国一直有修史的传统。而中国的史书又有自己的特点,从修史主体看,分为官修和野史。
1、中国古代的官修史书,是指‍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简要介绍如下: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脱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2、野史指旧时私家编撰的史书,在正史不敢写的,野史也会对它进行一些补充,可一定要进行逻辑论证,以免功过论述不客观或表达个人意志,与正史相对。
如鲁迅所多次称道的《明季稗史汇编》,《太平广记》中国古代野史小说之大乘,崔鸿的 《十六国春秋》 《越绝书》、赵晔的《吴越春秋》、丘悦的《三国典略》、鱼豢的《魏略》、刘肃的《大唐新语》、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李肇的《国史补》、习凿齿的《汉晋春秋》、常璩的《华阳国志》、《逸周书》、《古文琐语》、还有司马彪的《九州春秋》。

二、以体裁论,大抵可以分作叙事与述人两类。
前一类,即所谓编年体,在叙事中见人;后一类,即所谓纪传体,在记人中见事。这个不再论述,大家都可以看做是上面的一些史书的再次分类
若不是学校开设了课程,这样的史书实在很难令一般人有卒读的兴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