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求帮我比较这两个案例

案例一,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进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答案为正当防卫。。。我觉得案例一和图片中的案例性质是一样的,,,图片中的为什么不能看作防卫过当什么的?两个案例的区别在哪里,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判定结果

行为人对行为后果应有正确的判断和判定。
案例一的行为人的作法是为了防止自已的财物受到侵害,采取的是适度防患行为,对他人的侵害只造成了轻伤,这应属正当防卫。
案例二的行为人拉电网防止自已的财物受到侵害,如果没有危害到他人只是危险行为,而伤害到他人时属于间接故意行为。因为他本身应知道他的行为的危害后果,虽然不是确定和指向被危害人,但对不确定的危害对象的危害后确是明知的,所以他的行为是间接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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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你好

双者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谁大?图片中的涉及到公共安全,可能对不特定人造成伤亡结果;例一中是在自己的空间内!
第2个回答  2013-11-10
不一样,案例一中的甲的行为是为了防卫,且造成轻伤,没有超出必要限度,而乙是非法侵入,所以是正当防卫。案例二中的李某在拉电网的时候,就已经能够意料到如果有人触电,就有可能死亡,而李某采取放任的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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