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饭店遗失物品按照法律程序的处理方式是:确认客人丢了东西,报告酒店领导,报警。安慰客人,代表酒店道歉并全力支持配合警方和客人找寻;及时向酒店老总汇报情况,反馈客人。对于警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等。
酒店和住客因为物品丢失发生的纠纷,一般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断酒店承担的责任。
如果酒店已经在大堂醒目位置贴出告示,提醒房客贵重物品需要存放在前台的保险箱中,或由酒店代为保管,酒店方则具有一定的免责理由。如果酒店告知房客要对防盗进行配合,而房客并没有配合,那么在赔偿处理上,则需要第三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界定。
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