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

如题所述

  真理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主客体之间的整体关系内部的基本矛盾问题,是人类实践与认识活动之间的关系问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所包含和体现出来的两个相互关联的带根本性的原则,它们贯穿在社会生活进步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真理与价值相互区别
  所谓真理原则,就是在人们的意识和行为中追求真理、服从真理、坚持和执行真理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和规律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包括认识和改造人类自身。真理原则,是由主体和客体相互关系的客体内容和检验尺度所决定的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根本规则、准则。人类活动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和尺度,这是由人以外的客观事物所设定的尺度,即物的尺度。人对这一客观尺度的遵从,也就是对自然规律的适应,但同时却带有自己明显的自觉性和积极能动的特点。
  首先,人对物的客观尺度的遵循和运用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所谓人能够全面地认识和运用物的客观尺度,不但是指人能够通过实践认识和把握各种事物的内在结构、属性及其发展规律,即不仅以每一种特殊事物的发展规律作为自己活动的特殊尺度,而且同时指人能够通过对各种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的认识,把握作为系统整体的物质世界,从而以整个客观世界作为自己活动的一般尺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人才是真正懂得物的客观尺度。 其次,人对物的客观尺度的遵循和运用不是自发的而是自觉的。人要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全面地把握各种事物和整个世界的客观尺度,仅凭动物那样的遗传本能显然是不行的。人高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引发出了越来越清晰的思维,并能通过自己的意识自觉地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由此才能遵循由统一的物质世界所规定的一般尺度,从而‚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人对物的客观尺度的把握和运用方式,决定了人认识真理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人为了自觉地、全面地把握物的客观尺度,必须通过自己的观念去追求客观真理。但是,人类对真理的追求,不能归结为‚理性的热情‛,而是出于改造自然界实现人类美好愿望的需要,就是说,人类的活动还必须遵循价值原则。
  所谓价值原则,就是人的意识和行为中包含着主体需要、追求价值、注重效益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改造世界使之适合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或按照人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包括人和社会本身)。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另一个尺度,是由人的需要和‚本质力量的性质‛所规定的尺度,这种尺度对人来说是内在地起作用的属于人自身的尺度。这种尺度,使自然界成为对人来说应当如此的世界。这种由人的本性和需要决定的尺度是人所特有的内在尺度。
  人的内在尺度即不是由狭隘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本能需要所设定的,也不是由人的主观精神所任意设定的,而是由人的历史地形成和历史地变化的具体的社会本质所决定的。人的任何需要都要同人的社会本性相联系,相适应。因此,由人的社会性本性和需要所决定的内在尺度,也是客观的。这种客观性,体现在主体按照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真理与价值各自有着不同的规定性。真理所体现的是主体认识与客体的实在状态之间的符合关系,价值所体现的是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满足或效用关系,二者实际上体现了人类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活动所必须遵从的两大基本尺度,即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因此,无论是就其本质内容来说,还是就其在人类活动中所起作用的基础和根据来看,真理和价值都是有根本区别的。
  真理与价值作为两种不同尺度的体现,二者是有区别的,但在人类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又是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

二、真理与价值相互联系
(一)真理与价值相互渗透
  一方面,真理中包含价值的因素,真理本身就具有价值。真理作为主观同客观的符合,是指经过主体的分析、选择、抽取、舍象,在本质层次上所达到的同对象的能动的符合。人类探寻真理的活动是以社会实践的需要为出发点的,作为这一活动的结果,真理不是盲目地罗列对象的所有方面,而是按照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方向揭示对象的客观本质。人的社会实践要求,本身就包含着人的需要同客观世界之间的联系,也就意味着在科学认识即真理中包含着一定的价值因素。一切以探讨真理为目的的科学,本质上都是以人类及其客观需要为前提的,并把这一前提包含在自己的理论成果中。因此,承认客观真理中包含有价值的因素,并没有贬低真理,更不是把客观真理主观化。相反,只有承认真理中包含着价值因素,才能真正理解真理为什么能够向实践转化,真理何以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内在环节。更为重要的是,真理本身就具有价值。例如对所谓人权的认识,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这是因为人权的内容从根本上说是由人的社会实践和客观的现实关系所规定的,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又有着普遍的本质和共同的规律,在这种前提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会有某些共同的需要和共同的利害关系,因而在人权问题是自然会形成一些共识,提出某种共同的标准,所以人权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这应当说是对人权的真理性认识。这种普遍性和共同性也就是人权所包含的超越阶级关系而符合人类的需要和利益的普遍价值和共同价值。]这可以说,真理中包含价值的因素,真理本身就具有价值。生活和实践教育了人们,使人们懂得了真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人类世代不惜代价地去追求真理,这是真理具有价值的鲜明表现。
  另一方面,价值中也包含有真理的因素,价值的实现过程离不开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价值所体现的是人类活动的功利性原则,作为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的特点在于它不能仅仅停留在某种主观的要求上,而必须通过实践活动的成功体现出来。而凡是取得成功的活动,必然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遵循和利用了事物的某种客观本性,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中总包含着某种真理的成分,价值的实现过程离不开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但是,必须注意,所谓价值中包含真理的因素,仅仅指的是那些客观实现了的价值,而不是说任何个别主体的价值观念或价值要求中都包含有真理的因素。

(二) 、真理和价值的统一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内在环节之间的统一,它们的统一来源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本性,是社会实践的必然要求。实践既是按照对象的本性改造对象的客观物质活动,又是满足人的需要、体现人的目的性的自觉能动的活动。因此,实践既包含了真理的要求,又包含了价值的要求。只有实现了真理和价值的有机统一,实践活动才能有效地进行。 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不是凝固的,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统一之所以是具体的,是因为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总是在一定的实践条件下所达到的相对的统一。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基础上人们所认识的真理是具体的,所提出的价值要求以及价值所能实现的程度、范围也是具体的,由此决定,真理和价值的每一个统一也必然是具体的。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之所以是历史的,是因为二者的统一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实践是历史的、发展的,实践推动真理由相对向绝对辩证转化,实践的发展也给人的客观需要增添新的要求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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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9
真理和价值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二者既区别又统一。
真理和价值的区别。表现在:
(1)真理原则体现客体尺度的要求,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不能考虑人的主体需要和利益,而价值原则体现主体尺度的要求,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要保证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
(2)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而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
(3)真理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是社会活动中的多样化原则。
(4)真理是一元的,它服从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而价值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需要、有不同的价值要求和价值选择。
扩展资料:
价值作为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标志着在实践——认识中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运动变化结果向主体“接近”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真理和价值都是客观的,但有所不同。真理的客观性在于其内容具有不依赖于主体、排斥个人主观成分的性质。价值的客观性则在于主体需要的客观性和满足需要过程及条件的客观性。
真理和价值这两个范畴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主客体之间的二重关系——反映与被反映、利用与被利用、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
事物的客观尺度是人据以接近而不背离客体规定性和规律的东西,也就是使主体趋向于客体的力量。
它在哲学中的理论表现就是真理;人的内在尺度是主体据以实现客观事物向自己“接近”并衡量其“接近”程度的东西,也就是使客体趋向于主体的力量,它在哲学中的理论表现就是价值。真理和价值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所不可缺少的两个特有的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真理与价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又是为了满足人本身的需要。这就在追求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的问题。
  ◆价值及其特性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价值的特性:价值具有客观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和具有多维性。
  价值评价及其特点: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评价性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  价值评价的特点表明,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实践是检验评价结果的标准。
  价值评价的功能:价值评价在实践中起着激励、制约和导向作用。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和体系。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着规范和导向的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在实践中形成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倡导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社会政治理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科学观、集体主义的道德观、真善美相统一的积极健康的审美观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和繁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
  区别: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②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③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
  联系:真理和价值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
人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要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真理和价值的冲突,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首先,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既遵循真理尺度,又符合价值尺度,并将二者统一起来的结果。其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最后,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真理与价值的相互引导、相互结合、相互过渡来实现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方法论意义:坚持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既坚持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又把人民的利益和人的发展看做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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