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小腿摔骨折,鉴定十级伤残,该赔多少钱。

小孩在幼儿园右小腿摔骨折两处,鉴定十级伤残,保守治疗石膏固定。和解无效,幼儿园方不承认小孩在园里摔伤。经司法程序能赔偿多少钱。望各位帮忙估算一下,谢谢大家!

如果是幼儿园远方的责任,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内容如下:

1、治疗费。

2、护理费。

3、交通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鉴定以及当事人的治疗情况,方可确定具体的金额。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6岁女童小诺(化名)在幼儿园跳绳时不慎摔倒致十级伤残,幼儿园在垫付部分费用后拒绝再给钱。协商未果后,小诺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幼儿园支付小诺10万余元赔偿。

小诺的父母诉称,小诺是北京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去年9月26日下午,幼儿园教师组织幼儿到操场上进行户外活动。小诺在跳绳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小诺肱骨髁上骨折。经司法鉴定,小诺骨折遗留右肘关节部分功能障碍情况,评定为十级伤残。

治疗期间,幼儿园部分垫付了小诺就医的相关费用和交通费等,但后期拒绝给钱。小诺父母诉请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11万余元。

幼儿园在庭上辩称,小诺受伤是意外事件,没有侵权人,且事发后幼儿园已经垫付了医疗费和交通费,学校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义务,所以不同意小诺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小诺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户外跳绳活动时不慎摔倒致伤。幼儿园对其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幼儿园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尽到了相应义务,所以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初中生体育课上摔骨折学校担责30%判赔2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在体育课上练习引体向上时,13岁的初中生小磊(化名)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左臂骨折。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小磊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学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小磊经济损失21700余元。

2014年9月,初二学生小磊在体育课上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引体向上。其间,小磊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胳膊受伤。经医院诊断,小磊肱骨外踝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小磊在医院治疗了一周左右,花费近两万元。小磊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过失,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7万余元。

庭上,学校辩称事故发生是因为小磊自己不听从老师指挥所致,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学校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致小磊在训练中摔伤,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小磊未听从老师指挥导致摔伤,但因证人属于事件的参与者,故其证言不予采纳。

小磊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引体向上的危险性和自身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女童跳绳摔成十级伤残 幼儿园被判全责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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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如果是因幼儿园失职造成损害,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幼儿园以外其他人造成损害,幼儿园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责任。
  2,赔偿的范围包括:
  (1)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3,《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1)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赔偿费用范围、标准依该解释第十八至二十六条确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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