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年前在图书馆借了书到现在都没还怎么办啊?

当时我经常借书都是按时还,但是后来搬家了那三本书给我弄丢了。最近想去借书,找不到借书证了,也想起还有当时借书未还,也不知道什么书了好像是散文之类的。怎么办啊我怎么这样啊 现在都不敢去图书馆了 。 我去了会不会把我扣住呢? 借书证丢了还可以从新办一个吗? 丢的书名字能在图书馆查到吗? 我要赔多少钱啊?

好孩子 借东西要还给人家的想法是对的 不管这个图书馆管理多么不完善 不管上面多少回答的人都说无所谓 你直接去说明情况就可以 丢失的图书照价赔偿即可 除了国家规定的执法机构 其它的是没有罚款权利的 图书馆也没这个权利 更没权利扣留你 不过也真给你点个人建议 除了看书 也要多点社会实践 虽然别人嘲笑你不对 但是你对社会的不了解程度的确是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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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09
如果您在图书馆借的书已经超过了归还期限,那么您应该尽快将图书归还给图书馆。您可以联系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通常根据超期的时间长短而定,最多不会超过所借图书的价格。如果您在超期期间没有缴纳滞纳金,那么可能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这可能会影响您以后的借书权限。
此外,您也可以查看图书馆是否有相关的政策,例如对于超期归还的图书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或者是否有其他的惩罚措施。如果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图书,您可以考虑与图书馆协商解决该问题,例如请求图书馆延长您的借书期限或者安排其他的归还方式。
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处理这个问题,及时处理这个问题可以避免对您产生更多的不良后果,并确保您的信誉不受影响。
第2个回答  2014-06-20
哪个图书馆?不同的图书馆对这类事情的处理是采取不同政策的,请说明具体图书馆。 一般来说国家图书馆执行罚款是比较严的 公共图书馆同样 而高校图书馆等单位图书馆就可以申请减免一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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