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柜台存款需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银行柜台存款的步骤:
(1)先填写存款凭条;
(2)把存款凭条、现金以及说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一起交给银行的记账员记账;
(3)记账员把存款凭条、账卡、现金一起交给复核员;
(4)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将存折交给记账员;
(5)记账员把存折交给存款人。
扩展资料:
银行汇票是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对银行汇票除取消背书转让限制,丧失汇票的挂失止付等问题加以规定外,还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⑴取消记载代理付款地(兑付地)、代理付款行和转汇的规定。由于银行汇票是记名式汇票,并允许背书转让,因此无须在汇票上填明代理付款地点。对转账银行汇票除人民银行代理兑付的商业银行向设有机构地区签发的,也不应填写代理付款行名称。
⑵禁止更改实际结算金额。鉴于过去允许更改实际结算金额,容易发生收款人擅自扩大实际结算金额,造成纠纷;由于汇票允许背书转让,为保证汇票对价转让,增强流通的安全性。
办法规定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汇票无效。并规定,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要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
⑶取消了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元的限制,扩大了银行汇票的使用地域,将原用于异地结算扩大为同城或异地结算都可以使用。
⑷明确了银行汇票的当事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银行汇票属于已付汇票,出票人即为付款人,因此,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这样,签发银行既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
据此,办法将银行汇票的定义改为,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票据原理和办法对银行汇票的定义,银行汇票不属于通常所讲的汇票的当事人。
⑸改进了汇票在异地支取款项的办法。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持票人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为便利未在银行开户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异地支取款项,办法允许其委托他人支取款项。
并要求银行审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要求在汇票背面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签章,并记载有关事项,以确保汇票款项支付的安全。
存单就是一个独立的账户,比如你在一年之内存五张存单,那就是五个独立的账户,你要查几张存单的一些情况,银行每次都得找到具体的存单输入信息之后才能看到。
而储蓄卡就是一卡多用,一张储蓄卡里面,你既可以办理定期存款,而且定期存款里面也可以办理多个业务,还可以办理理财和其他业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若是招行一卡通,通过招行柜台存款时:
存现金额在1万(不含)以内无需出示证件。
本人柜台存现: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以上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户主本人存款金额在1万(含)至5万(不含)时,各网点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出于风险把控原则,可能会请业务办理人出示身份证件,因此建议您如需通过柜台进行存取款时最好带上身份证件。
代办柜台存现: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需出示代办人证件;人民币50000元(含)以上需要出示双人证件。